今天是

重要信息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重要信息 >

体育总局科教司关于开展2012年度重点研究领域攻关课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有关课题承担单位、课题负责人:

      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奥运科研攻关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司决定对2012年度重点研究领域攻关课题进行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安排

      (一)按照《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工作规范(修订)》(总局网站下载)要求,上报研究成果报告、研究工作报告、主要技术资料等研究资料和财务验收材料,做好结题验收准备工作。此次上报材料不需要提交《科技成果鉴定申请表》和《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

      (二)各课题组应在2014年10月15日前完成课题经费决算,科教司委托总局财务管理与审计中心对课题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三)科教司召开专家会议进行验收,会议时间及地点将在总局网站上另行通知。

      二、有关要求

   (一)请各课题承担单位和课题负责人高度重视此次验收工作,未按要求上报结题材料且无故不参加课题验收的课题负责人将予以公示,并取消其3年内承担国家体育总局课题的资格。

      (二)涉及总局体育科学研究所、总局运动医学研究所、体育信息中心、北京体育大学、总局反兴奋剂中心、上海体育学院、武汉体育学院、西安体育学院、山东体育学院、山东省体育科学科研中心、湖北省体育科学研究所、上海体育科学研究所等单位承担的课题,只需按要求提供课题研究资料,不需提供书面财务验收材料,总局财务管理和审计中心将从2014年10月15日起,组织审计人员赴现场进行审计。

    (三)除上述单位外,其余单位课题组需同时按要求提供课题研究资料和财务验收材料,财务验收材料要按照《国家体育总局科研课题财务验收申请报告编写提纲》(见附件)有关要求提交,并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总局财务管理和审计中心将委托审计人员对材料进行严格审计,对材料报送不规范的课题,将进行现场审计。在审计过程中,一经发现所报材料弄虚作假,我们将对课题负责人及所在单位进行通报,取消课题负责人及所在单位3年内承担国家体育总局课题的资格。

    (四)请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对所报送的课题结题材料进行审核,于2014年10月27日前,将课题研究资料和财务验收材料各1份集中报我司科技处,同时报送课题研究资料光盘。

      联系人:张  涛
      电  话:87182359


             

                                                    体育总局科教司
                                                    2014年9月29日

上一篇:2014年西安社科基金结项通知
下一篇:体育总局科教司关于开展2015—2016年度国家队科研综合攻关研究课题招标工作的通知